近期税讯盘点:烟税或将提高/企业名称库开放……
发布时间:2016-10-31 15:00:41
1.工信部调查显示超五成中小企业认为负担重
工信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10月24日发布报告显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对负担主观感受增强,56%的企业认为当前总体负担较重,负担重的领域依次为人工成本、融资成本、水电气土地等要素成本。
2.工商总局:开放企业名称库,提高名称登记效率。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效率,有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关于开放企业名称库有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提供相关服务。
3.四川商业用房可改为住宅出租并享税收优惠
写字楼租不出去,可以改建后作为住房出租;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免征增值税。日前,四川省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了一系列政策。
在住房租赁消费方面,《意见》提出要进行鼓励,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在税收上将给予优惠政策。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意见》还明确,“商改租”后,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4.高档化妆品连续生产的消费税可差额缴纳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明确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
一是自2016年10月1日起,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二是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其取得2016年10月1日前开具的抵扣凭证,应设立高档化妆品消费税抵扣税款台账,于2016年11月30日前按原化妆品消费税税率计提待抵扣消费税。
5.税务局专家:控烟下一站仍是提高烟税,还有14%空间。
今年5月,是中国再次提高烟草税率的一周年,但在控烟呼声越来越高的当下,中国的烟草税率仍有上升空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荣休教授胡德伟亦认为,中国控烟的下一站仍是提高烟税,在他看来,“我们还有14%的空间”。
6.11月1日起进口兽药可采用无纸化报关
日前,海关总署、农业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16年11月1日起,进口兽药报关企业按照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规定,可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海关通过联网核查方式验凭《进口兽药通关单》电子数据并办理报关手续。以无纸方式申报的企业可以免于交验纸质《进口兽药通关单》。需注意的是,进口单位、报关单位在向农业部、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进口兽药通关单》以及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时,《进口兽药通关单》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货物计量单位应当一致,《迸口兽药通关单》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报关/进口口岸代码前两位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