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的材料和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05-18 14:11:20
最近很多九星客户前来咨询都会问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的材料和流程是什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问题的答案。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201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申请的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4.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相关的已批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7.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201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流程有: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核准登记;
4.颁发营业执照。
2016股份公司设立登记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社会公开募集和认购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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